各中层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建立会计人员信息系统,更好服务会计人员,现转发《保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保财会〔2019〕7号),请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按照采集原则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信息采集材料,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附件:《保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保财会〔2019〕7号)
河北农业大学财务处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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