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住户:
东、西校区住宅区、北院住宅区、烛光小区和杏坛小区住户2017年度水、暖费用在在职、退休人员12月份工资中予以扣除,望相关住户关注并核实相关费用,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后勤管理处水电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7521475
7521500
后勤管理处
2017年12月1日
上一篇:河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8年元旦放假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启用“财务报账投递箱”以及开通 “河北农业大学财务处”微信服务平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