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按照校历安排,今年暑假共7周,现将暑假放假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排
1.学生7月16日开始放假,9月4日报到注册,9月5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7月16日开始休假,9月4日报到上班,9月5日正式行课。
3.编制外用工不休假,生产、经营、承包单位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4.学校班车7月16日停开,9月4日恢复正常运行。
5.学校食堂每日供3餐,东校区由学生餐饮楼1楼餐厅(1号食堂)供餐、西校区由第1餐饮楼3楼8号食堂供餐。
6.校长办公室每周二、五下午办理对外开信和用印等事务。
二、假前及假期的几项主要工作
1.安全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暑假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安〔2016〕12号)精神、严格按照《河北农业大学安全稳定工作指南》中《学校寒暑假安全稳定工作要求》、《河北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6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校安字〔2016〕2号)、《河北农业大学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校安字〔2016〕3号)要求,切实做好安全保卫、防汛防火、保密、防暑降温工作,加强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教育。要在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汛期安全教育,切实做好暑期防汛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要把对学生暑期安全出行、防止参与非法传销教育落到实处,督促其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考务工作。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放假后两周内组织完成成绩登录工作。学生开学前一周可进行成绩查询。
3.招生录取工作。招生部门要认真做好2016年的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4.各项维修工作。后勤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对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的桌椅和一般设备进行检修,为下学期学生上课做好准备,同时要保证暑假期间水、电的正常供应。
5.学生公寓和教室管理。学生公寓暑假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本专科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留宿,特殊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凭相关证明集中安排住宿;研究生如确因科研工作需要留宿的,须经导师及培养学院负责人同意,研究生学院做好备案。留宿期间须服从学生公寓暑期工作要求,导师负责留宿研究生的管理;各培养学院负责暑期本学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暑假期间教室一律关闭,如需使用,须由教务处开具证明。
6.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假期值班安排
各单位要严格值班工作制度,主要领导要保持联络畅通,遇有紧急情况,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指挥、协调处置;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不允许出现断岗、漏岗、脱岗现象。如因个人问题造成工作失误、将追究其责任。
1.学校值班安排在东校区综合楼,实行联合值班(周一至周五)。
值班地点:综合楼一楼108房间
值班电话:7521283
24小时值班电话:7521257
2.各学院和各单独值班的单位要提前安排好本单位的假期值班,务必于7月16日前将本单位的假期值班安排及防汛负责人和5名抢险队员名单报校长办公室(综合楼1009室)和安全工作处(旧办公楼201室)各一份。
3.暑假作息时间(9月6日恢复正常作息时间):
早 饭:7:00-7:40
上 午:8:30-11:30
午 饭:11:00-12:30
下 午:3:00-5:30
晚 饭:5:30-7:00
4.海洋学院、渤海校区、定州校区留守处、教学实验农场、林场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暑假工作安排。
四、各中层单位务必于9月5日前将教职工和学生报到情况分别报人事处和学生处。
河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