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5年国庆节1—7日的放假安排,结合假期在校生人数减少的情况,同时达到节约学校资源的目的,餐饮服务中心研究并报后勤处批准,将放假期间教工、学生食堂营业情况进行调整,通知如下:
一、教工食堂:2015年10月1日至7日停止营业,8日恢复正
常营业。
二、学生食堂
1、调整日期为2015年10月2日至2015年10月6日
2、营业食堂:
东校区:1号食堂、2号食堂、4号食堂(清真食堂)
西校区:6号食堂、9号食堂、12号食堂(清真食堂)
3、营业时间:
上午:7:00—8:30
中午:11:00—12:30
晚上:17:00—18:30
餐饮服务中心
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