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5年度申报参评政工师评审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核实,严格申报
各单位要认真核实岗位,严格按要求报卷。参评人员范围按照2014年河北省委宣传部关于《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规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范围严格执行。
自2015年起,凡在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如选择申报评审政工专业职称系列,岗位未发生变化前不得参评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职称;如选择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不得再参评政工专业职称。
二、严格审核申报材料
个人和中层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中层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等多种手段甄别、核查申报人员的学历、论文、业绩成果等所有提交的材料。上报材料时,在《河北农业大学申报评审政工专业职务人员量化评审表》上加盖基层党组织印章和负责人签字。同时递交由本人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的承诺书(校部机关各单位需中层单位负责人签字),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如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两年内(不包括当年)不得申报晋升政工专业职务。
三、时间安排
9月21日,收取符合条件参评人员材料。
9月21日—23日,审核参评人员材料及量化测评结果,并进行公示。
9月24日—28日完成职称推荐工作,进行公示,并按要求组卷上报。
四、材料目录
1、《河北农业大学申报评审政工专业职务人员量化评审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的文件名必须注明中层单位名称、姓名以及正高、副高或中级)。
2、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表彰文件、结题鉴定证书、结题证书、结题申请书和立项证书原件。(各类证书和论文分开装袋)。
3、学历、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论著原件及论文网上检索页或检索证明。
4、本人工作简历表。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关于初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审问题
按照省政工职评办要求,2015年初级政工专业职务也要报省政工职评办评审,按照《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符合助理政工师参评条件且在参评政工专业职务人员范围的人员,如选择政工系列专业职务请从附件中下载并填写《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表》(一式三份,手填写,骑马钉装订),于9月24前交宣传部(综合楼1114室)。
联系人:马翠花
联系电话:7521304
附件:
1、《河北农业大学申报评审政工专业职务人员量化评审表》
2、《河北农业大学政工专业职务评审量化指标体系及测评办法》(2015年暂行)
3、本人工作简历表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省政工职评办组卷要求
河北农业大学政工专业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