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二)上班。
假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和防火、防盗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河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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