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关于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已完成推荐工作,被推荐的技师请按照下列要求整理材料:
一、档案材料内容
1、《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表》粘贴照片在人事处领取
2、工作业绩和技术业务总结一份(2000字以内)
3、2008-2012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4、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取得高级工以来的获奖证书、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成果证书、技术比赛名次证书、劳动模范证书等有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含高级技工班证书)
7、参加工作证明复印件,如招工表、入伍表、工龄认定表等,复印件上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章
8、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9、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贴在照片粘贴单上用于办理技师证书;(附件三)
上述材料中2—9项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为方便在装订册封面盖章签字,封面应选用浅色硬纸。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在上报的技师审批表中考核情况“应知”“应会”分数栏上填写实际分数,“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栏中所填奖项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政治思想表现考核标准和生产成绩考核标准栏不用填写,技师审批表不用中层单位盖章。
2、工人技师审批表中“主要技术业务工作成绩”字数不少于300字,本人要签字。
3、上报参评人员每人建一档案,材料袋一律使用结实耐用的牛皮纸档案袋,要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制作材料袋封面(附件四)。
4、以上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或复印,依次建档组卷装订。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由各单位人事处审核,并在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上加盖印章。
三、报送时间:10月25日下午17点前
四、评审费用
申报参评人员每人收取160元评审费。
附件1:照片粘贴单
附件2:2012年度技师档案封面
人事处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