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河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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