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按照《河北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暂行办法》[校国资字(2011)3号]文件精神,为推动大型仪器设备的有效管理和高效、共享使用,拟对各单位的大型仪器设备(单台20万元以上)2012年使用情况进行考核与检查。
考核与检查采用单位自评与现场考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各单位根据每件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认真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的自评,如实填写“河北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评价表”(每台仪器填一份表),于1月8日前报国资处。现场考查由国资处组织相关专家到各单位对大型仪器设备进行使用情况的调查,请各中层单位及时准备好相关材料。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