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根据保定市医保局相关规定,参加公务员补助人员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二次报销待遇。
我校将开展2021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二次报销票据收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我校2020年1月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足额缴纳2020年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的在职与退休职工。
二、时间范围:二次报销的时间节点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结算的住院及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且个人负担费用(去除个人自费费用)大于5000元的。
三、补贴票据类型、报销事宜详见《公务员二次报销须知》。
四、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请交票人员自觉排队,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全程佩戴口罩。退休人员如不能进入校园请拨打电话7521501与后勤服务中心医保科联系。
五、收取票据时间:符合以上规定人员请于2021年6月30日至7月2日将票据交到后勤服务中心医保管理科(东校区后勤楼一楼108室),逾期将不再受理。咨询电话:7521501/7521373。
请相互转告。
后勤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3日